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一、医疗费 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残疾辅助器具的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伙食补助费 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三、生活护理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护理的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四、伤残补助:十级伤残支付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 劳动合同期满或经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六个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个月平均工资;3、保持劳动关系恢复工作的:在职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70%。(用人单位支付)。九级伤残支付: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劳动合同期满或经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个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六个月平均工资;3、保持劳动关系恢复工作的:在职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70%。(用人单位支付)。八级伤残支付: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劳动合同期满或经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个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十六个月平均工资;3、保持劳动关系恢复工作的:在职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70%(用人单位支付)。七级伤残支付: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劳动合同期满或经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十六个月平均工资;3、保持劳动关系恢复工作的支付:在职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70%。(用人单位支付)。六级伤残支付: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劳动合同期满或经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四个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十六个月平均工资。3、保持劳动关系恢复工作后由于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在职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70%。(用人单位支付);4、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胜任工作或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数额为本人工资的60%,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五级伤残支付: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劳动合同期满或经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六个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十六个月平均工资;3、保持劳动关系恢复工作后由于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在职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70%。(用人单位支付);4、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胜任工作或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数额为本人工资的70%,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四级伤残支付: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至退休;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伤残津贴按月发放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数额为本人工资的75%,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三级伤残支付: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至退休;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伤残津贴按月发放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数额为本人工资的80%,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级伤残支付: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至退休;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伤残津贴按月发放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数额为本人工资的85%,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级伤残支付: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至退休;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伤残津贴按月发放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数额为本人工资的90%,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职工因公死亡支付1、丧葬补助金:六个月上年度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本人生前工资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五十四个月上年度平均工资;对于抢先救灾、见义勇为工亡者,按六十个月发放。(河南省)备注:1、职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鑫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再延长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2、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3、本文“平均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赔偿计算明细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六、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九、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一、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当地平均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普通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工伤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一级至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25、23、21、18、16、13、11、9、7个月;一级至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85%、80%、75%、70%、60%;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其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北京市工伤保险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的规定进行赔偿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劳动者因工作遭受工伤事故的工伤赔偿标准明细 ,需要根据伤残等级和来确定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有依照《条例》和本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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