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符合条件可以撤销。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规定重新调查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九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出了交通事故报了交警之后可以撤案吗?是可以撤案的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当事人可以依照自身的情况来决定是报案由交警队立案出来,还是通过当事人双方私下协商解决的。但要注意,民事赔偿是可以撤案的,行政处理不能撤案。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是可以自己撤案的。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己经报了案,交警队会立案处理,这是他们的责任。不过,也可以在交警大队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也就是同样可以私了解决,由交警队出具调解终结书。双方签名即可。民事赔偿可以撤案,但行政处理则不能撤案。这是交警部门的权限。不能私了的情况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八)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碰到以上情况的,当事人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撤销律师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通过申请复核撤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的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的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不予受理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立案了可以撤销吗交通事故立案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了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的能撤销。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未造成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应当达成协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议书,并共同签名。自行协议书可以作为结案的依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撤销吗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具备一定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的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目的就是要分清事故的责任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然后根据交通法规等可以对肇事者作出相应的处分。如果要对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进行调节的话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可以作为证据。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部门制作的,所以还是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可以帮助人民法院定刑量罪。但是不会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部门制作的就不能质疑,不是所有的人都对它里面的内容感到满意,所以如果当事人对其中的内容有质疑的话,是可以申请撤销甚至重新认定的。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可以撤销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第七十三条 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