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司法局不能做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
能评伤残等级。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司法鉴定可以鉴定伤残吗?是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的。残疾评估是指残疾程度的评估。残疾评估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残疾、工伤事故残疾、意外伤害残疾、战斗残疾。一般由司法部门(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残疾评估机构进行相应的残疾评估。只要评估机构依法成立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具有评估资格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法院一般会接受。但是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如果对方申请重新评估,法院通常会允许。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必须委托相应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论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已申请并作出评估结论的,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对方有异议,有一定理由的,可以申请法院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评估。但是,双方不委托评估的,法院一般应当委托相应的评估机构在诉讼中进行评估。建议按照司法程序进行评估。《司法程序鉴定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个人是否能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可以的。机构和个人都是可以申请做伤残鉴定的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不过对个人的申请会有所限制。准许私人申请的事项仅存在于工伤事故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治安管理这些涉及刑事方面的是无权申请私人鉴定的。把书面的鉴定委托材料提交给鉴定机构,内容上要求有委托人的个人信息并且阐明委托理由,用途以及要求就可以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了。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已经认定为工伤事故的,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后,工伤职工、工伤职工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应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工伤职工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因此,个人和用人单位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工伤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未被认定为工伤事故的,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接受鉴定申请。此时受害者个人可以单方面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这里的鉴定就不是工伤鉴定了。法律不禁止人身损害受害者单方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但是,个人单方面委托进行的鉴定,在诉讼中,可能因为对方当事人有足够证据反驳而重新鉴定。因此,建议与对方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工伤鉴定可不可以在司法鉴定机构做不可以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司法鉴定中心都可以做哪些鉴定一、伤残等级鉴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一般是在出院后10天到1个月内可回医院复印病历,由本人带上病历即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有10个,10级最轻,1级最重。有多处受伤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的,可鉴定多个等级。伤残等级鉴定直接关系到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护理依赖等赔偿费用。若涉及相关赔偿项目,就需要作该项鉴定。
二、误工期限鉴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或者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来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三、护理期限鉴定 护理分为两种,分别为住院期间护理和出院后的护理依赖。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发的于2009年1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ga/t800-2008》之附录b,护理依赖程度等级:a、完全护理依赖;b、大部分护理依赖;c、部分护理依赖。护理依赖赔付比例,分以下三等:a、完全护理依赖100%;b、大部分护理依赖80%;c、部分护理依赖50%。
四、续医费鉴定 伤者出院后,因此次事故造成的伤害若将再次入院治疗,比如拆钢板或支架,这就需要一笔费用,在无法计算后续治疗的费用的情况下,就有必要做一个鉴定,以便在诉讼中一次性获得合理的赔偿。
五、财产损失鉴定 交通事故致财产损失是多种多样的,包括车辆本身损失和被肇事车辆撞坏的其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他财产损失,比如房屋、围墙、店铺、家具等。如争议双方就财产损失具体金额难以确定,就有必要申请鉴定,以得到一个客观公正的赔偿结果。
六、被扶养人劳动能力鉴定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七、轻重伤鉴定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势状况,并按标准规定作出损伤程度鉴定。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须对被害人作轻重伤鉴定:酒后和吸毒后驾车;无证驾车;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驾驶明知无牌证或报废的机动车;严重超载;逃离事故现场。是否构成轻重伤直接关系到能否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的划分。
八、其他
机动车交通事故涉及的检验和鉴定还包括:尸体检验、成伤机制鉴定、酒精含量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检验、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车辆定型鉴定、痕迹鉴定、指纹鉴定、微量物质鉴定、物证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