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抚养人包括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
1、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依据我国《婚姻法》第21条、28条及29条的规定,此类被扶养人应该包括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未成年子女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与未成年外孙子女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2、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何谓近亲属,《解释》虽未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都作了解释。“近亲属”应包括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包括: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兄、姐。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范围有哪些交通事故 被 抚养 人范围包括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 扶养 义务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的未成年人;以及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 丧失劳动能力 又无其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他生活来源的成年的近亲属。 《 刑法 》第133条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 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有哪些 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1.交通事故中如何确定被抚养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的规定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被扶养人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支出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应当计算二十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应地,家属的范围有:
1.受抚养人是未成年人。如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被赡养人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收入来源。配偶、父母、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等。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收入来源的。
原告要主张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必须证明被扶养人无行为能力,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由有资质的鉴定部门认定。所以原告起诉后,应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指定有资质的机构做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可以要求当地民政部门或者街道开具证明。
二、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1.受害者是城市居民。
(1)不满18周岁
2013年×(18-实际年龄)×伤残补偿系数÷被赡养人数
(2)18-60岁
被赡养人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12013×20年×伤残补偿系数
(3)60-75岁
2013年× [20-(实际年龄-60)]×伤残补偿系数÷被赡养人数
(4)75周岁以上。
2013年× 5年×伤残补偿系数÷被赡养人数
2.受害者是农村居民。
(1)不满18周岁
417×(18-实际年龄)×伤残补偿系数÷被赡养人数
(2)18-60岁
赡养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收入来源,4417×20年×伤残补偿系数。
(3)60-75岁
417× [20-(实际年龄-60)]×伤残补偿系数÷被赡养人数
(4)75周岁以上。
417×伤残补偿系数× 5年÷被赡养人数
@2019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 (一)一般条件1、未成年人;2、达到法定被抚养年龄的人;具体为:男性在六十周岁以上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女性在五十五周岁以上。3、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具体为:被扶养人的年龄男性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交通事故抚养人有哪些 ,女性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的,赔偿权利人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同时应提供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其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书面证明。 (二)被抚养人是否包括胎儿虽《广东省高院意见》第38条规定被扶养人包括未出生的胎儿,但在广东省内法院审判实践中却存在不同意见,主要为: 1、胎儿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尚未出生,不属于被抚养人。因为《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所指的被抚养人没有包括未出生的胎儿;而且受害人是否“应当承担抚养义务”应以损害发生时间为基准判断,并不包括受害人的近亲属在未来某个时间后(如婴儿出生、老人达到退休年龄等)需被抚养的情形。 2、胎儿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尚未出生,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出生,属于被抚养人。因为胎儿出生后,其父母就要对其负有抚养义务,如其父母一方或双方因他人的侵权行为死亡或伤残,则其受抚养权就会受到侵害。因此就需要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弥补父母受到侵害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