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法律分析:重庆市高院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名单是:
1、重庆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渝中区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重庆渝中区临江门综合。
2、重庆市法医验伤所渝中区 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重庆渝中区袁家岗综合。
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渝中区三等甲级 ,重庆渝中区袁家岗综合。
4、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沙坪坝区三等甲级 ,重庆沙坪坝区高滩岩综合。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2、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重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有哪些?一、重庆工伤 伤残等级鉴定 机构有哪些? 重庆工伤 伤残 等级鉴定机构有:各区县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和重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工伤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应填报《劳动能力鉴定表》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并提交《 工伤认定 决定书》、病历及相关诊疗资料等。 二、相关法律依据 《发重庆市 工伤保险 实施办法》 渝府发〔2012〕22号 第二十条 工伤职工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 停工留薪期 满或停工留薪期终止,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填报《劳动能力鉴定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及相关诊疗资料等。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其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他 工伤鉴定 (确认)的,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具体办法由市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区县(自治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认)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确认)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确认),并提交区县(自治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及相关材料。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再次鉴定(确认)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1 、职工发生,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 伤残等级 ,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重庆 工伤伤残鉴定 的机构一般是由各区所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初次鉴定之后交由重庆市的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的鉴定,最终的结果以第二次的鉴定结果为准。如果对于鉴定的结果有质疑可以申请二次鉴定,二次鉴定是不需要再缴纳费用的。
重庆交通伤残鉴定在哪个地方做?需要带些什么?机构名称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住址在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西南政法大学新校区。
进行伤残鉴定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2、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 理部分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 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
3、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 定人进行鉴定。
4、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75条的划定,重新鉴定,假如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用度由公安机关承担;假如鉴定结论没有改变, 鉴定用度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伤残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重庆西南医院可以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吗?重庆市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的西南医院在重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录里的,也就是”
西南医院司法鉴定所“。
第三军医大学附属西南医院
地址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重庆市沙坪坝高滩岩正街30号西南医院整形美容楼一楼(车库入口旁)
西南医院 - 公交站
途径公交车: 166路 203路 204路 209路 211路234路 236路 262路 429路 456路 472路 807路
简介:
西南司法鉴定所是2007年1月由重庆西南医院依法设立、经重庆市司法局审核登记的非独立法人机构,许可证号:500007057,是沙坪坝区唯一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拥有鉴定人30余名,均为西南医院各科室资深教授及骨干人员。
2013年1月该所法医临床及法医病理鉴定领域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经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可以在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评定及死亡原因鉴定报告中使用“CMA”标识的机构之一。
交通伤残鉴定在哪儿做?一、交通 伤残鉴定 在哪儿做 第一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 交通事故 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 第二,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第三,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 律师 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二、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时间是多久?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发生车祸之后,若有造成人员受伤,并且伤情还比较严重的话,那么在对 车祸处理 的过程中,必然就会涉及到伤残鉴定,另外由于车祸给车辆造成损失,因而也是要对车损做出相应的鉴定。往往在涉及到 车祸赔偿 的时候,就需要充分考虑实际造成的 伤残等级 。
合川在哪里能做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只要有资质全国任何地方的司法鉴定 机构都可以做。
机构名称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重庆市合川司法鉴定所
住所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重庆市合川市将军支路公正巷28号
机构负责人重庆市交通伤残鉴定机构 :杨劲许可证号:500005018
电话:023-42830873邮编:401520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