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一级伤残!元甲律师经五次庭审,获得240万元高额赔偿!
2019年3月的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处于悲痛之中,郭小锋及家人万万没有想到,这种不幸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肇事者驾驶一辆小轿车,行至北京市顺义区某地时,将郭小锋撞倒。这一撞,造成郭小锋创伤性硬膜下血肿、创伤性脑梗死、左颞骨骨折、创伤性脑疝等多处伤病。经鉴定,伤者构成一级伤残,司法鉴定中心建议赔偿指数100%,就是临床上所指的“植物人”。
住院13次,仅住院伙食补助费就高达52万余元,高昂的医药费对于郭小锋一家来说更是“天价”,但肇事者却没有垫付一分钱,并明确表示对今后的治疗费用拒绝赔偿。
结识元甲
事故突如其来,不幸从天而降。但幸运的是,郭小锋住院期间,其家属遇到了元甲律所交通理赔部正在帮其他伤者办理出院手续的理赔专员,在极度无助的情况下,当即在医院就办理了委托手续。
办案经过
由于委托得及时,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律师立刻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了全面地调查、取证,给予家属指导,准备大量充分的证据材料。
办案过程中发现了五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此时治疗的医药费已经高达30多万元,对后续的治疗会产生硬性的影响。
肇事司机以外,另有其人。该车辆是挂在某公司,实际车主为公司。
郭小锋任保安一职,因本人处于“植物人”状态,对于来京务工人员工作期间的大量证据准备与安保公司沟通过程非常困难。
由于治疗方式特殊,治疗期间产生了大量的外购药,对方提出各种质疑。
伤者本身占有30%的责任,诉讼前的和解谈判难度极大。
以上五点,给整个案件增加了极大的难度,于是专案组经过讨论,决定对特殊案件进行特殊对待。为保障伤者后续治疗的顺利进行,元甲律师先行起诉了医药费,又和保险公司进行谈判,说明了家属的难处,让其对伤者进行先行赔付;同时携同家属和单位沟通,按照证据清单准备大量详尽的证据。几轮沟通和谈判下来,终于帮郭小锋在保险公司处获得了112万元的赔偿款,同时起诉医药费的37万余元也获得了赔偿。
再次起诉其他赔偿项目时,元甲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不仅将司机列为被告,也将车辆的实际所有人、挂靠公司同列为被告,让几方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并针对对方可能提出的包括外部购药等各种质疑,提前准备了20多页的代理词,无一项遗漏,让整个庭审过程极度顺畅。
办案结果:
经过了5次庭审,最终在元甲律所专业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关于10多万的外部购药获得全额支持。
农转非成功,支持了5年的护理依赖费用。
即便是郭小锋本人占有部分责任的情况下,元甲律师仍然帮助他获得了近240万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