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调换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此外,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调换 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调换 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
交通事故换驾驶员怎么处理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此外,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调换 他设施的;(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换驾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导致被扣分达到12分需要换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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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换司机的后果是什么律师解答交通事故换司机是一种逃避法律责任并让别人顶替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调换 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调换 ,是违法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调换 的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调换 ,构成犯罪的依法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调换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发生车祸,对面车辆替换了驾驶员,原先驾驶员应该负什么责任,会把车祸全责归给他吗?如果查明了顶替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调换 的事实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调换 ,发生车祸的法律责任当然要由原先的驾驶员承担。顶包的人则需要承担包庇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调换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案例:
2015年8月的一天,李峰(化名)驾车在江夏区纸坊街林港村一路口拐弯,将电动车主徐某撞倒受伤。徐某受伤严重,李峰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叫来救护车,将徐某送到医院救治。
伤员救治期间,李峰将车祸情况打电话告诉自己的哥哥李高(化名)。听了弟弟的描述,李高推测:弟弟离开了车祸现场,也许被认定肇事逃逸,保险也不会赔钱。两人商议后,决定让哥哥李高到车祸现场“顶包”为肇事司机,这样,警方认定为没有逃逸,保险会照章赔偿。
案件侦查阶段,李高始终说自己是肇事司机。案子移交到了江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审查证据时发现,李高在案发后第一时间,没有亲自报警和送伤者就医,反而是李峰报了警和送伤者就医,“觉得这个案件存在大量可疑之处。”
检察官再次传唤了已被取保候审的李高。出乎意料的是,这次来应讯的是弟弟李峰。检察官说出推断后,李峰当场承认自己是肇事者,哥哥是顶包者。
前日,江夏法院对二人作出判决。因李峰赔偿了伤者全部损失,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1年半;李高犯有包庇罪,判处管制8个月。
参考资料:人民网-弟弟送车祸伤者就医 哥哥到现场“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