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索要赔偿费
交通纠纷如何索赔?首先交通事故如何索要赔偿费 ,当事人确定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其次,他们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理赔。单方事故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可以起诉解决。那么,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如何索要赔偿费 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什么赔偿呢?
1.交通事故纠纷如何索赔?
1.明确是否可以作为交通事故索赔。在受害人想要进行交通事故理赔之前,首先要确定的是与车辆相关的事故是否属于交通事故,这是理赔的前提条件。
如果是交通事故,可以依据《道路安全法》进行责任认定和索赔交通事故如何索要赔偿费 ;如果不是交通事故,一定要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仅根据这一解释,很难界定交通事故的范围,因此需要以下明确的定义:
(1)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上;
(2)必须是车辆造成的事故;
(3)从时间上看,必须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
(4)必须有损害后果;
(5)从主观心理态度看,交通事故的责任是过错还是事故。
2.要意识到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分担,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的。
中国的所有机动车辆都必须参加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首先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出的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应由其他主体承担。除交通事故如何索要赔偿费 了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分担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封闭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分担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因此,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直接交通事故时,应当适用过错责任进行损害赔偿。当事人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的,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同等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承担次要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移动交通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未标明位置,无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各方均有前款行为,不能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驾驶机动车的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方承担主要责任,驾驶方或者步行方承担次要责任。
3.确定向谁索赔。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受害人应维护自己的权益,并确定谁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确定谁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确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最重要的问题。
你通常向谁索赔:
(1)车主,一般来说,机动车造成事故时,机动车所有人会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是指享有、占有、使用、取得和处分机动车的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购买机动车必须进行登记,进行日常管理。所以车主是交通登记机关登记的车主。但实际操作中,因为车主个人原因或过户不及时,也存在登记车主与实际车主不符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人会是谁?之后再分析。
(2)加害人,通常在车主与机动车驾驶人一致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的,加害人即车主为赔偿义务人。然而,现实中,车主与机动车驾驶人的分离无处不在。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通常对自己的交通事故负责,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3)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受损时,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被保险人在该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免除。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事故受害人对保险公司有直接索赔权,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是指交通事故行为人赔偿受害人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019
交通事故造成人伤如何索赔费用?一、 交通事故 造成人伤如何索赔费用? 交通事故造成人伤索赔费用的流程主要是: 1、等候交警调查交通事故如何索要赔偿费 ,你协助介绍事实,有事故认定,你提供保险公司有关联系方式,这样 诉讼 解决,利于你的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对方。 2、等候对方去法院起诉。 3、不需要相关材料,对方起诉,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对方。 4、需要赔偿给对方的,由法院根据对方 证据 情况判决。 人身损害赔偿 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侵权责任法 》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或护理误工费、 社保 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 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 丧葬费 、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精神损害 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 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 承担连带责任 。 第五十二条 盗窃 、 抢劫 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中引发的损害除交通事故如何索要赔偿费 了车辆等财产以外,最严重的可能还是人体上的伤害,而这些人伤是需要长时间的治疗的,治疗所花费的钱财就需要加害人来赔偿,而赔偿的流程需要一步一步进行才能会有圆满的结果,而赔偿的最后数额也是需要商议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怎样要求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 怎样要求赔偿 一、 事故认定书 按照规定《事故认定书》在诉讼中只作为其中交通事故如何索要赔偿费 的一个证据使用交通事故如何索要赔偿费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要是没有其他更为有力的证据时,法院一般以《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各方的责任。如果对其确定的责任划分不服的,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机关提请复核。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建议在交通事故一发生后就请律师介入,收集交警在处理事故时的其他证据材料,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赔偿权利人 "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 遭受人身损害 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包括:受害人本人及受害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赔偿义务人 "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 承担民事责任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有以下几个: 1、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 承担连带责任 、并先行支付,不足的部分再由各方当事人根据过错承担各自的比例。交强险限额:死亡补偿金或伤残赔偿金十一万;医疗费一万元;财产损失两千元。 2、事故车辆司机。司机作为直接责任人应当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3、事故车辆雇主。司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司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司机追偿。 4、事故车辆单位。单位员工因公司事务驾车外出出现交通事故,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事故车辆挂靠单位。按照司法实践,车辆挂靠单位对所挂靠的车辆有监管责任,且收取挂靠费,应对车辆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事故车辆登记车主。司法实践中登记车主也有可能对 车辆交通事故 承担责任。 7、第三人。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如果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 处理交通事故 时应当注意是否有其他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 8、道路设计、管理单位。道路的设计、管理单位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比方说设计坡度过大或管理失误是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由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四、赔偿项目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因处理事故所发费的合理的住宿费用。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确需花费的费用为准。 1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死亡补偿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1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准,凭票支付。 15、 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 损害赔偿责任 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16、其他合理费用:以上各项以外的,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其他的合理损失费用。 五、赔偿程序 为交通事故如何索要赔偿费 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我们建议的赔偿程序:事故发生→伤员的救治(可以要求司机或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伤残鉴定→协商赔偿→(协商不成)起诉到人民法院→执行 六、应注意收集的证据。 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名称(车辆前玻璃都要粘贴交强险标志)、住院期间所有书面材料(病历、诊断书、出院证、每日清单、费用发票)、陪护证、受害人及护理人收入证明、受害人及护理人的工作证据(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条、劳动合同)及居住证明(暂住证、租房收据、房东证明)、其他各项费用的证明。
交通事故交通费如何赔偿?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如何索要赔偿费 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标准。所谓“实际发生”的费用,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如果交通费用的支出属于实际与受害人本人的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相联系,并且费用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交通费标准,则认为属于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由于必须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所以在确定方面可以灵活一些。例如,受害人伤病较重或有残疾行动不便,一颗一乘坐出租车、飞机,由此支付的交通费用,应当列人责任人应付但的交通费范围。另外,交通费的支出,涉及责任人的经济负担,费用的支出应当必要,这也要求费用的支出必须合理,有必要限制护送受害人就医、看护住院的受害人、办理死者丧葬事宜、参加交通事故处理等必要事项的受害人的亲属的人数,以适当控制车、船票费的支出额,所以,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交通费的受害人的亲属宜以3人为限。其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如何索要赔偿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现实中,若确实因为交通事故导致误工的话,那么作为受害人就是可以索要误工费的,但此时需要注意交通事故索要误工费,若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明,那么最终就不会那么顺利的拿到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