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手术误工费
一、二次手术误工费能否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所使用的前提为原告因伤致残持续误工二次手术误工费 ,此时原告的误工损失,实际上就是原告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造成的损失,这与 伤残赔偿 金的赔偿内容是一致的。但伤残 赔偿金 与二次手术的误工费是有差别的, 残疾赔偿金 赔偿的是受害人客观上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损失,而二次住院期间的误工损失是在受害人有劳动能力或存在部分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因住院治疗而无法劳动造成的损失。二者的赔偿内容不同,不能用残疾赔偿金来代替二次住院期间的误工损失。 伤残赔偿金与二次手术的误工费之间又存在一定交叉。这部分交叉所应获赔的损失在伤残赔偿金中已经得到体现,故在二次手术误工费中应该作相应扣减。如果不扣减这部分内容,将有违 保险法 的公平原则,有重复赔偿的嫌疑。同时,原告所主张的误工费是以其固定收入为标准来进行计算,如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进行计算,如其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审理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标准进行计算。 二、误工费中的误工时间是多久?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 法医鉴定 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 医疗事故 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 法定节假日 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综上所述,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工费是比较重要的一项。事故造成受害人住院治疗的,经常会经历二次甚至是三次手术。虽然当初赔偿二次手术误工费 了误工费,但是二次手术会影响工作,受害人依然可以提出误工费赔偿。用误工费总额减去 伤残 补偿金的部分就是要赔偿的实际金额。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有没有误工费?应该怎么赔偿?在这个工作至上的社会生活模式中二次手术误工费 ,很多人为二次手术误工费 了工作而奔波,但是也有很多人为二次手术误工费 了工作或生活中的受伤而误,而二次手术有没有误工费那,很多人可以还不了解,而二次手术误工费 我们通过下面这些法律的知识让大家了解一下二次手术有没有误工费。 一 、何为二次手术赔偿 确定 医疗费 截止的日期,就是 一审 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今后发生的医疗费是继续治疗的费用包括二次手术费,一般原则是:结案时,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对其未来治疗、康复所需费用能够确定的二次手术费,按照必须的费用赔偿;不能确定的,当事人以后可另行起诉。但是审判实践中二次手术费的赔偿比较复杂。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6868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和 死亡赔偿金 。 二、具体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事故发生后入住的医院出具的正式发票 病历卡,姓名要与事故认定书上一致,如果转院的要证明必要性或以就近就医原则。 自行从药店的支出一般得不到支持, 交强险 以外,根据事故责任分担。 (二)护理费 住院期间护理费一般按一人计算,但是重症病人要求医院开证明由二人护理的可以认定,出院后需要继续护理的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住院期间没有证明也能得到支持,出院后护理必须要有医院证明或护理鉴定。 (三)误工费 要求医院出具建休证明,如果安装内固定的,第一次手术后与第二次手术之间要有连续误工证明,如果出院时忘了要求医院开的,补开也可以认定,但举证时会被动些。 (四)交通费 要求时间上与事故时间相吻合,如果是包车费、长途汽车费,要求时间、地点与就医、被害人所在地、签定地点等相一致。 (五)住宿费 要求参加处理 交通事故 的人住宿时姓名、时间、地点与发生事故相吻合或与被害人住院抢救时间相吻合及费用的合理性。要证明合理性、必要性。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依据国家公务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情况只有住院者本人享有。 以住院时间为依据。 (七) 必要的营养费 法律没有规定营养费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参照医疗建议,可要求医生在病例或诊断证明上注明需要加强营养帮助恢复。 (八)残疾赔偿金 (根据 丧失劳动能力 程度或 伤残等级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城镇户口与 农村户口 差别很大,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能证明在城市务工居住一年以上的可按城市户口认定。依据不同的护理等级计算。 三、交通事故二次手术和后续治疗费的 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和后续治疗费如何赔偿?根据目前司法实践,法院一般要求实际发生后再另行主张。如果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证明或是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的,法院可以在审理时可以予以采信。一般而言,医院出具的证明往往比鉴定机构鉴定的数额要高,所以受害人在出院时最还能让医生出具二次手术费和后续治疗费的证明。如果医院不给出具证明的,可以进行二次 诉讼 ,诉讼时以实际发生的 医疗费用 为准。 四、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费 诉讼时效 从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也存在问题,就是后续治疗。很多情况受害人的伤势不是一次手术治疗能够治好的,还必需进行二次手术(如取内固定的钢钉、螺丝等)。二次手术距第一次治疗的时间一般都很长,半年、一年、两年甚至更长的都有。二次手术,必然要发生费用,也就是后续治疗费,这肯定应该也是受害人的损失,后续治疗费发生后,这时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才确定下来,如果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用赔偿诉讼时效从此时才起算,可能距事故发生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了,距受害人治疗终结可能也时间不短了,这显然失去了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相信你已经明白交通事故 二次手术有没有误工费 ,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判定交通事故 二次手机有没有误工费 ,情况不同结果也会不同的。只有不是你的原因,就应该赔偿•你的误工费,我们有要在生活中注意安全,毕竟生命诚可贵。安全第一。
二次治疗是否支持误工费的赔偿?二次治疗是否支持误工费的赔偿? 二次治疗应部分支持误工费的赔偿。在二次手术住院期间确实存在误工二次手术误工费 ,如能提供 证据 二次手术误工费 ,则应扣减其二次手术治疗期间的 残疾赔偿金 后予以支持。 首先二次手术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所使用的前提为原告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此时原告的误工损失,实际上就是原告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造成的损失,这与 伤残赔偿 金的赔偿内容是一致的。但伤残 赔偿金 与二次手术的误工费是有差别的,残疾赔偿金赔偿的是受害人客观上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损失,而二次住院期间的误工损失是在受害人有劳动能力或存在部分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因住院治疗而无法劳动造成的损失。二者的赔偿内容不同,不能用残疾赔偿金来代替二次住院期间的误工损失。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其本意是误工时间应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而计算至定残前一天并非强制性规定,故该处用了“可以”。故原告姚某在二次手术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最后,伤残赔偿金与二次手术的误工费之间又存在一定交叉。这部分交叉所应获赔的损失在伤残赔偿金中已经得到体现,故在二次手术误工费中应该作相应扣减。如果不扣减这部分内容,将有违 保险法 的公平原则,有重复赔偿的嫌疑。同时,原告所主张的误工费是以其固定收入为标准来进行计算,如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进行计算,如其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审理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标准进行计算。 误工费的相关 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 丧葬费 、死者生前 扶养 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 法医鉴定 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4、《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第50条第2项 误工费二次手术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 医疗事故 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50条 参加 医疗事故处理 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6、《 侵权责任法 》 第十六条 侵害二次手术误工费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 综合上面所说的, 第二次误工费的赔偿首要的条件就是这次的治疗是因上次的事故所带来的后续事情,申请误工费必须要有用人单位的证明,因此申请赔偿都是有法律条件的,所以,作为一个受害者一定要随时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避免自己受到伤害。
做完第二次手术可以领取误工费吗二次手术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二次手术误工费 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二次手术误工费 ,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二次手术误工费 的收入。而二次手术也属于误工期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二次手术误工费 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二次手术误工费 ,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做二次手术期间误工费怎么处理?二次手术期间的误工费应支持。受害人即已构成伤残,并获赔二次手术误工费 了相应的伤残赔偿金,其二次手术期间的误工费不应全额支持,而应考虑伤残情况,按伤残系数确定应赔偿的误工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二次手术误工费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误工费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