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辅助器具的服务流程
残疾人并没有可以申请的免费辅助器械,只有在购买或租赁、借用可以享受部分器械的补贴。辅助器具的推广是一个公益事业,目前有6个省市区有补贴政策,残疾人可以购买在目录之内的辅助器具,有的纳入简述辅助器具的服务流程 了医保的报销范围,有的纳入了新农合的报销范围。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内容包括简述辅助器具的服务流程 :需求调查,信息咨询,评估适配,购买、租赁补贴,使用指导,个性化改造,借用,展示,体验,回收利用,创新研发,监督管理等。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购买补贴目录》,共分四大类,即简述辅助器具的服务流程 :北京市成年残疾人大额辅助器具购买补贴目录、北京市成年残疾人小额辅助器具购买补贴目录、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大额辅助器具购买补贴目录、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小额辅助器具购买补贴目录。
扩展资料: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申请流程
1、注册登记
残疾人登录“辅具服务平台”注册个人信息(以个人身份证注册账号),按要求正确录入个人信息。残疾人不便上网注册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或在社区(村)填报《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申请审批表》,由街道(乡镇)辅助器具服务站工作人员代办网上注册登记
2、资格审核
“辅具服务平台”对残疾人的基础信息进行自动审核。应按100%补贴标准申请购买辅助器具的残疾人,系统不能确认其信息的,街道(乡镇)残联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或委托代办人补充证明材料并人工补录信息。
3、选择辅助器具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参照《购买补贴目录》,在“辅具服务平台”选取与本人残疾类别对应的辅助器具产品。
4、评估
申请人所选取的辅助器具产品,需要区级或市级评估的,申请人或委托代办人应通过电话预约辅助器具评估服务。评估机构应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并将评估适配意见上传至“辅具服务平台”。
5、审批
区残联根据残疾人的申请信息和评估意见实施网上审批。未通过审批的申请人可根据评估意见再次申请选购辅助器具。区残联接到机构评估意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 适配与配送
1、对需要实物体验或适配的残疾人,可到辅助器具产品服务机构的实体店(点)进行辅助器具适配体验,接受适配评估。
2、辅助器具产品服务机构应按协议要求为残疾人提供配送服务,双方议定配送和接收辅助器具的方式。
3、辅助器具产品服务机构持残疾人“辅助器具签收单”、对账单,每季度与对应区残联对帐和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残疾人辅助补贴今年上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北京海淀-《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
结合辅助器具相关知识思考如何通过辅助器具服务介入社区服务辅助器具服务本就是社区服务简述辅助器具的服务流程 的一部分简述辅助器具的服务流程 ,提供辅助器具服务就是在做社区服务。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2018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简述辅助器具的服务流程 了规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简述辅助器具的服务流程 ,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配置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民政、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负责对申请承担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的辅助器具装配机构和医疗机构(以下称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进行协议管理,并按照规定核付配置费用。第四条 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确认工作。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确定办法。
经办机构按照评估确定办法,与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下称协议机构)名单。第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工伤职工日常生活和就业需要等,组织制定国家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确定配置项目、适用范围、最低使用年限等内容,并适时调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国家目录确定的配置项目基础上,制定省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适当增加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并确定本地区辅助器具配置最高支付限额等具体标准。第二章 确认与配置程序第七条 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代为申请。第八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核;材料不完整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完整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确认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确认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库应当配备辅助器具配置专家,从事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工作。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根据配置确认申请材料,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工伤职工本人进行现场配置确认。专家组中至少包括1名辅助器具配置专家、2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的专家。第十条 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依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有关规定,提出是否予以配置的确认意见。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意见。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确认意见作出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结论。其中,确认予以配置的,应当载明确认配置的理由、依据和辅助器具名称等信息;确认不予配置的,应当说明不予配置的理由。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确认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确认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经办机构。第十二条 工伤职工收到予以配置的确认结论后,及时向经办机构进行登记,经办机构向工伤职工出具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并告知下列事项:
(一)工伤职工应当到协议机构进行配置;
(二)确认配置的辅助器具最高支付限额和最低使用年限;
(三)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超目录或者超出限额部分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第十三条 工伤职工可以持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选择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
协议机构应当根据与经办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工伤职工提供配置服务,并如实记录工伤职工信息、配置器具产品信息、最高支付限额、最低使用年限以及实际配置费用等配置服务事项。
前款规定的配置服务记录经工伤职工签字后,分别由工伤职工和协议机构留存。
简答题 简述辅助技术服务的内容(1)
以合同为依据简述辅助器具的服务流程 ,本着监督、服务的宗旨,通过充分协商使建设各方协调一致,以实现合同规定目标。
(2)
坚持总体协调的原则。在所监理工程项目内,组织协调该合同项目时,须避免影响另一合同项目的施工,也应避免影响其简述辅助器具的服务流程 他监理单位所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
(3)
在组织协调工作中,凡超出监理中心权限的问题,必须及时报请业主单位进行组织协调,并积极协助或参与协调工作。
上海申领残疾人辅助用品多久申领一次没有具体时间规定简述辅助器具的服务流程 ,适配周期根据使用年限设定。
各区(县)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根据需求调查汇总简述辅助器具的服务流程 的辅助器具品种及数量,在每月底前通过辅助器具管理子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审核,市辅具资源中心于一个半月内完成配送。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周期根据使用年限设定,在适配周期内不得重复申请,如适配周期未到,原辅具已损坏,无法修复的,须以旧换新。全额类适配的金额及补贴类适配的补贴金额,由市辅具资源中心承担。
扩展资料:
残疾人辅助用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市区残联、残疾人各专门协会、残疾人有权对辅助器具适配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区辅助器具中心反映,市或区(县)辅助器具中心接到情况反映后,应及时调查,妥善处理。
2、市辅具中心将对各区(县)辅具配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每月通报辅具配送和残疾人领取情况。
3、区(县)辅具中心要对本区域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和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关于印发《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