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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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师法》中,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医师: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中医队伍建设,促进中、西医临床结合,《医师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可以在临床科室执业的规定,有利于中医药理论运用于临床实践,此外,本法规定医师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可以申请增加执业范围。
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新医师法中医师职业范围扩大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应与所在执业机构诊疗科目的设置相适应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以及医师经过培训和考核,可以增加执业范围。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医师: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

2、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或者被依法禁止从事医师职业的期限未满;

3、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

4、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注册不满一年;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他情形。

二、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

1、死亡;

2、受刑事处罚;

3、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4、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应当办理注销手续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

(二)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

新医师法扩大中西医结合执业范围

扩大的执业范围包括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实践中有的医疗机构对中医医师在临床科室执业设置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了限制,不利于促进中西医结合。所以应当制定措施,在医师执业活动中进一步促进中西医结合。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队伍建设,促进中、西医临床结合,《医师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可以在临床科室执业的规定,有利于中医药理论运用于临床实践,此外,本法规定医师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可以申请增加执业范围。

新《医师法》中,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对医师从事特定范围执业活动的资质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医师怎么增加执业范围

新《医师法》中扩大了医师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的职业范围:医师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的注册执业范围应当与其执业机构的诊疗科目设置相适应,经培训考核后可以增加医师的执业范围。医师经注册后,可以按照注册的执业场所、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医师: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未满二年或者依法被禁止执业的期限届满的;

3.医师执业证书被吊销未满两年的;

4.因医师定期检查不合格被撤销注册未满一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医疗卫生服务的其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他情形。

二、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注册,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1.死亡;

2、受到刑事处罚的;

3.医师执业证书被吊销的;

4.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医师;

5、暂停医师执业两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应当办理注销手续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

(二)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实习满二年。

中医执业医师注册执业范围都有哪些

中医执业范围仅限于与中医相关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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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范围变更最新规定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的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1、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2、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新医师法中医执业范围扩大 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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