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法律分析】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伤残鉴定一般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个人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其中也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如果是因工伤导致的伤残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与保险有关的伤残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鉴定部门;如果是涉及司法诉讼的伤残鉴定应当在地市级公安局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北京哪里可以做伤残鉴定?一、 首先要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的申请时间为 1、发生事故伤害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日起30日内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单位发的上岗证、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证人证言、录音等等之类的东西,都可以证明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你是公司员工。 3、工伤赔偿包括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二、 其次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赔偿数额。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北京市工伤认定医院北京 市 工伤鉴定 标准2021一级 伤残 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 三级工伤 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 四级工伤 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 五级工伤 鉴定标准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 六级工伤 鉴定标准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 七级工伤 鉴定标准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 八级工伤 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九、 九级工伤 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十、 十级工伤 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以上是北京市 工伤认定 医院的鉴定标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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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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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如下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职工(包括个体经济组织雇工、下同)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为职业病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应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企业(包括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下同)职工工伤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
第五条 企业职工发生负伤、致残、死亡的,符合《规定》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属于《规定》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
第六条 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在十五日内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住所地(以下简称住所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填报《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表》;在三十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负伤3人以上(包括3人)的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辖区内企业工伤事故情况。
第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按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顺延三十日:
(一)属于统计范围的重伤以上的因工伤亡事故,自安全监察部门作出事故批复结案之日起计算;
(二)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以旧伤复发首次治疗或诊断之日起计算;
(三)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日起计算;
(四)符合《规定》第六条第八款的“交通事故”、第九款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亡,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裁决书、交通肇事者逃逸证明之日起计算;
(五)职工在医院抢救超过三十日的,以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按《规定》第八条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三)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四)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2、属于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书;
3、属于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4、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
(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第九条 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直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工会组织也可代表工伤职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以上款方式提出申请的时限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时限顺延十五日。
第十条 工伤职工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亲属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外,同时提交工伤职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外,同时提交企业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不能提交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职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一条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企业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按照《规定》第九条和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在七日(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对证明材料不全的,书面通知企业限期(最长十五日)补齐;需要调查取证的,在调查结束后七日(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第十二条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企业工会组织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按照《规定》第九条和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并书面通知企业限期(最长十五日)说明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原因,提交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需要调查取证的,在调查结束后七日(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第十三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和工伤职工。
对符合工伤条件、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认定通知应当依据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明确其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和诊断结论。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工伤职工个人颁发《工伤证》。
第十四条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凭工伤认定通知,到劳动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企业和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
第十五条 职工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或因公外出期间突发疾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情况属实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评定为一至四级的认定为工伤。
第十六条 职工提出因工伤、职业病导致其他疾病或伤害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交工伤、职业病诊疗医院的诊断证明、病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劳动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医疗专家组进行医学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鉴定结论确定其伤害部位、伤害程度。鉴定结论证明职工的其他疾病或者伤害与工伤、职业病有直接关联的,工伤、职业病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包括其他疾病和伤害;无直接关联或者难以下结论的,工伤、职业病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剔除其他疾病和伤害。
第十七条 工伤职工及其亲属、企业对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或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区、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职工被借调、聘用、劳务输出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聘用、劳务输入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借调、聘用或劳务输入出合同(协议)和相关证明材料,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企业提交职工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个体经济组织向其工商注册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上级企业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干企业承包建筑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伤亡职工劳动关系所在企业向本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工伤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外省市工商注册的企业在京发生工伤事故,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书》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工伤证》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0年4月1日施行
北京市哪里可以做做伤残鉴定?《工伤认定办法》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
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五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六条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第十九条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至于会被定为几级伤残,没法答复北京哪个医院做工伤鉴定 你!这需要进行鉴定,因为一些规定只是标准,不是很好掌握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