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09年度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详解
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指南:五步看懂赔偿规则
一、赔偿依据和基本规定
甘肃省在2009年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主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文件,同时结合本省2008年的统计数据。当机动车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需要在强制保险范围内先进行赔偿。如果保险金额不够支付全部损失,剩余部分需要按照责任划分来分担。
二、事故责任划分规则
当两辆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有过错的一方要负责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就按各自过错的比例来分摊赔偿金额。机动车与行人或骑车人发生事故时,情况有所不同。如果行人或骑车人没有过错,机动车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行人或骑车人有过错,可以适当减少机动车方的赔偿比例。即使机动车完全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但如果是行人或骑车人故意撞车导致的损失,机动车方不需要赔偿。
三、医疗费计算方法
医疗费包含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等项目。这些费用需要医院开具的收费单据来证明,同时要配合病历和诊断证明。已经产生的医疗费按实际金额计算,后续需要的康复训练费用和合理整容费用,可以参照结案时的标准估算。
四、误工费和护理费标准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水平计算。误工时间由医院开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导致残疾,误工时间算到残疾认定前一天。有固定工作的人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工作的人按甘肃省2008年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具体公式是:年平均工资除以360天乘以误工天数。
护理费要看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和护理时间。有工作的护理人员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工作的参考当地护工工资标准。一般情况下只需要1名护理人员,但医院有特殊说明的可以增加人数。护理时间算到伤者能自理为止,如果永久不能自理,按年龄和健康状况确定护理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
五、交通费处理要点
交通费包含伤者本人、陪护人员和处理死亡事故家属的合理支出,最多算3个人的费用。需要提供正规车票作为凭证,车票信息要和就医时间、地点、人数相符合。比如去省外治疗的火车票,陪护人员往返医院的公交车票都可以报销,但需要保留原始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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