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深圳因工伤死亡赔偿标准(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的20倍。公式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深圳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最高是多少最高多少没有明确规定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工伤死亡赔偿金 : 1. 丧葬费标准 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标准 为:配偶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3.其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他亲属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的20倍确定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因此2021年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876680元(全国统一)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相比去年增加了29500元。2、丧葬补助金。按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由于每个地区的职工工资标准不同,因此不同地区丧葬补助金标准也不一样,例如深圳地区的标准为10646元 ×6=63876元。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相应比例给付,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40%。注意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能高于死亡职工生前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一、 丧葬补助金 :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深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 非因工负伤 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章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5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供养条件见第十一章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第二十四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