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限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1.20
926
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限,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需要延期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限,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限,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危险驾驶是故意犯罪,但危险驾驶行为过失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限他人伤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的,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需要对尸体检验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限,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期限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限 ,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限 ,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需要对尸体检验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限 ,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对身份不明的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身份不明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般多久处理完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限 :交通事故尸体处理时间一般为三日。对于需要进行尸检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限 ,一般在三日之内委托机构进行鉴定。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限 ,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三条 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对于没有家属、家属不明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对身份不明的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身份不明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因宗教习俗等原因对尸体处理期限有特殊需要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紧急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多长时间可以判刑?

三年以下,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如果在发生事故后,没有逃逸而导致死亡的话,都是在三年以下量刑。

【法律分析】

三年以下属于轻刑,如果公安立案后把人关起了那么2-3个月就会送到检察院,检察院1个月就送到,在一月半内就要判下来。如果案情不复杂,在每个程序都可以快很多,从公安局立案到判决最多2个月。当事人及其亲属可以去公检法催催具体的办案人员,可以要求办理快些。交通肇事罪的责任形式分为两种情形:1、一般的交通肇事罪为过失,既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也可能有意识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这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故意”的,但不一定成立刑法上的故意。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往往是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发生,然后仍然是过失。2、本罪既可能是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也可能与危险驾驶罪构成想象竟合。危险驾驶是故意犯罪,但危险驾驶行为过失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限 他人伤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的,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此时,行为人对基犯(危险驾驶罪)是故意,对加重结果为过失。当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构成想象竞合时,行为人虽然对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的,但对交通肇事罪仍然是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限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HOPE_THREENONE$$
$$HOPE_RIGHT_TOPLAWYER$$
$$HOPE_FOOTER$$ $$HOPE_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