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人身损害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内容参考: 刑事附带民事 起诉书 (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在 刑事诉讼 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的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的格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2)附带民事 诉讼 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 证据 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 民事责任 。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尾部应当写明:(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附带民事 起诉状 的份数;(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4)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 公诉 ,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具体要怎么写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状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基本写法如下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
1. 首先分别写清原告和被告的个人基本信息。
2. 写出人身伤害的具体事实,表明伤害是由被告造成的。
3. 表达原告诉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4. 最后署名并日期。
《民诉法》规定了起诉状的基本内容: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保险人身理赔起诉状总的来说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现在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直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你的车又购买了不计免赔,所以,对于这个交通事故造成的绝大部分甚至是全部损失(若在保额内)都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的,所以,你的损失应该不会有多大;
你自己垫付的款项,按你的陈述,有些是不合理的,比如,你没有义务支付伤者生活费2000元,法律你有赔付误工费的义务。若你支付伤者生活费2000元是支付误工费则可以理赔。
建议:现在你要对方直接起诉我方和保险公司,然后在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全部赔偿;
对于你自己已经垫付的钱,可找保险公司理赔,若保险公司免赔太多,可不同意进行理赔,直接起诉保险公司,那样,你已经垫付的钱,只要是属于法律上该赔偿的,保险公司基本上都该理赔给你的。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 (一)
原告:刘某
被告1:王某
被告2:某某有限公司
被告3:某某有限公司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1赔偿原告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司法鉴定费等共计 ***** 元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详见赔偿清单)
2、判令被告2在被告1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判令被告3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年2月20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被告1王某驾驶被告2某某有限公司的浙 ***** 号货车,与原告驾驶的浙 ***** 号摩托车在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长一村村道口左拐弯处相撞,造成原告刘明受伤,之后被人送到医院。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大队于20**年3月6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过错责任,刘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过错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入住 ***** 医院,住院13天。后来,原告由于得知家中小孩患重病,不得不于20**年3月3日病情稍微好转后,要求出院回家照顾孩子。但不幸的是,孩子仍然于20**年3月11日去世。原告由于受伤,没有及时赶回家看望孩子,精神上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了极大的痛苦。此后,原告一直滞留家中边药物治疗边养伤,现回处理相关赔偿事宜。另外,原告于20**年10月22日经 **** 司法鉴定所鉴定,被评定为10级残疾。
至此,原告身体遭受很大伤害,原告及其家人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遭受巨大损失,但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无法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贵院在依法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 状 人: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 (二)
原告:王××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某市某区某街,电话:158××
被告:张××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某市某区某街,电话:131××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375元,误工费24.700元,护理费11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100元,二次手术费5000元,精神抚慰金3000元,鉴定费600元,合计37.875元。
2、本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 年× 月× 日,原告送完孩子上学后,在×× 道口过道时被被告驾驶的红色奇瑞车撞伤,造成原告脚踝骨折。经××× 市公安交警支队×× 大队于× 年× 月× 日作出事故认定书,被告对此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原被告曾在交警队主持下进行和解,但被告拒不赔偿,无奈,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特诉请贵院,请求贵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权益,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7.875元。
此致
××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 年× 月× 日
附:证据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 (三)
原告: 张XX,男, 1992 年 9 月1 日出生,汉族,北京XX服务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西城区X路 9 号楼X号。电话: 139XXXX
被告一: 李XX,男, 1970 年 8 月4 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X 楼X 门X 号。电话: 010-XXXX 。
被告二: 中国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XX大街XX 号X 层。负责人:刘XX,总经理。电话: 010-XXXX 。
案由: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XX 元、误工费 XX 元、护理费 XX 元、 交通费 XX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XX 元、营养费 XX 元、残疾赔偿金 53476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 元、后续治疗费 8000 元,合计XX 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年 10 月 19 日 17 时 39 分,原告步行至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甘露园加油站人行横道时,被被告一驾驶的京 FJXXXX 号小型汽车撞倒,原告受伤。后,原告被急救车送往北京XX医院进行治疗,原告伤情被诊断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下颌皮裂伤、右膝关节损伤,并在该医院住院治疗 20 天。原告于 20**年11 月9 日 出院,医生建议:休息三个月、加强训练、二次手术费约 8000 元。原告遵照医嘱在家继续进行休养、康复治疗。该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认定:被告一负事故全部责任。该车辆在被告二投保交强险。被告一在赔付绝大部分医疗费用后,拒绝支付其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他费用。
此次交通事故,致无辜的原告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法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XX
20**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