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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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视力残疾的分类盲一级盲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视力残疾鉴定标准]视力残疾鉴定标准1、视力残疾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视力残疾鉴定标准,视力残疾包括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盲及低视力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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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鉴定标准]视力残疾鉴定标准

1、视力残疾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视力残疾鉴定标准

视力残疾包括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类

一级盲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

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

盲一级盲<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盲≥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一级低视力≥0.05-0.1

二级低视力≥0.1-<0.3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视力残疾的检查方法

1、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主要以测远视力为准,采用小数视力记录法。为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了检查方便,可将视力表的0.1及0.3之E字剪下,做成硬纸卡,检查者可随身携带。

检查方法:检查应用此二卡,在足够明亮处被检查者与视力卡相距5米,遮盖一眼看0.3卡,E字方向任意调换,若有一眼能看到0.3,即不属视力残疾人。 若被检查者不能分辨0.3卡,则用针孔镜矫正再看,若仍不能分辨0 .3卡,则改用0.1卡,若好眼通过矫正能看到0.1卡,则属二级低视力。若被检查者好眼通过矫正在5米距离看不到0.1卡,则嘱被检查者向前移动,每向 视力表移动1米,则由0.1减去0.02,即患者视力为0.08,如被检查者向视力表移动2米,则视力为0.06(0.1----0.02*2),属一级 低视力,移动3米为0.04,为二级盲,以此类推。

也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被检眼与视力表距离(米)

视力=0.1*5

矫 正方法:定残标准必须为最佳矫正视力,为了调查方便,可用串镜或针孔镜进行矫正,串镜是由不同屈光度的正及负球镜镶嵌在木制的镜框上,被检者在5米不拿看 到0.3时,应用此镜进行矫正,但这必须由有一定的眼科知识的医生进行,简单的方法用针孔镜,当被检者在5米看不到0.3时,将针孔镜置于眼前进行矫正。 针孔镜的制作方法简便,应用一一拉罐空筒剪一圆片,中间扎一0.5---1毫米直径的孔即可。

儿童视力的检查:对于较年长儿童可用儿童视力表,制作方法及检查方法同上述。年幼儿童可用实物估算,用以下公式计算:

1.5 实物距离(米)

视力= *

实物大小(厘米) 5

婴幼儿则根据其能否追随目标及外眼情况来确定残与非残。

2、视野检查

(1) 对照法:被检查者与检查者对坐湖对立,彼此相距1米,两眼分别检查。检查右眼时,被检查者遮盖左眼,检查者闭合右眼,同时嘱被检查者注视检查者的左眼,然 后检查者伸出手指或视标于检查者与被检查者中间,从上下左右各不同方向由外向内移动,直到检查者自己看见手指或视标时即询问被检查者是否也已看见,并嘱其 看见视标时立即告之,以此来估计被检查者的视野。

(2)视野卡法:用白色硬纸板卡,标出10度视野范围,被检查者与卡片相距1米,嘱其遮盖一眼,注视10度视野卡中央注视点,询问被检查者是否能看到10度视野范围。若不能看见则属于盲(指双眼),若能看到则不属于视力残疾人。

(3)伪视力残疾鉴别

在检查视力或测量视野时,如怀疑被检查者有作假情况,当请眼科专业医生坚定。

眼睛工伤鉴定除了视觉电生理检查外,还需要门诊的哪些检查

临床视觉电生理学检查技术以测定视觉形成过程中生物电变化为观察指标,能从不同角度反映视觉系统在不同水平上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的功能状态,具有非创伤性、客观性、定量性和可重复性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的特点,其在眼科疾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疾病的预后疗效评价,视觉功能客观评定等到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而受到了众多眼科医生的青睐。它不仅适合于一般的患者,更适合于不能作心理物理检查的患者,如婴幼儿、智力低下者或伪盲者;另对屈光间质混浊,看不到眼底者,它可克服混浊的障碍,测定到视功能,如白内障、玻璃体混浊。目前临床上应用较广泛的主要有视网膜电图(ERG),和视觉诱发电位(VEP),眼电图(EOG),如将各种方法联合应用,可对整个视觉系统疾患进行分层定位诊断,从功能上对视觉系统进行断层扫描。目前视觉电生理检查在眼科临床已越来越广泛地被使用。 视觉电生理检查的临床意义是什么? 视网膜电图(ERG)主要反映视网膜感光细胞到双极细胞及无长突细胞的功能。临床上原发性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黄斑部病变时ERG则出现异常视网膜电图(ERG)。 视觉诱发电位(VEP)主要反映视网膜神经节细胞至视觉中枢的传导功能。临床上视路病变、黄斑病变等VEP可出现潜伏期延长、波幅降低。 眼电图检查(EOG)主要反映视网膜色素上皮—光感受器复合体的功能。

眼睛伤残等级鉴定

可以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的。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

一级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 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 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2、一眼矫正视力 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 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 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4、一眼矫正视力 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5、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九级:

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 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级:

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6、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7、晶状体部分脱位;

8、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9、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扩展资料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下简称《分级》)公告,《分级》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分级》。

《分级》的起草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牵头组织完成,并向五部委司法鉴定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征求意见后,对《分级》进行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了修改和完善。

《分级》的编制基于与现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标准的关联一致性,明确规范性,倡导科学性,确保实用性,保持先进性的原则。

明确规定了伤残构成、伤病关系处理基本原则和移植组织器官损伤、人工假体损伤的处理原则。《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发布和施行对于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有两个重要改变:

第一个是取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自2017年1月1日后所有交通事故案件、故意伤害案件、雇员损害等所有人身损害致伤的鉴定标准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除外。

第二个是新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比过去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提高了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目前可以构成十级伤残的,可能在新标准实施后构不成伤残等级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眼睛受伤如何做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另眼矫正视力≤0.02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或视野≤8%。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四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五级: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关于眼睛的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详细)?达到什么标准可以办理残疾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急,谢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对于眼睛伤残鉴定标准如下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

a)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b)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17)一眼有或无光感眼睛伤残鉴定需要做哪些检查 ,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c)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d)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e)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27)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28)一侧眼球摘除者;

f)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3 ;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 2 ;

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g)七级伤残鉴定标准

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6 ;

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 4 ;

3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h)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 5 ;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 4 ;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i)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 6 ;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j)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17)双眼矫正视力≤0. 8 ;

残疾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4张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和医院相关病历证明到街道残联进行申请。

2、街道专职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者,告知原因终止办理。对符合评残标准者,如实填写《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并在表格相应处贴好照片,加盖残联公章。同时申请人留下联系电话,等县残联决定具体的评残日期后,由专职委员及时通知申请人参加评残。

3、申领人接到评残通知后,持填写好的《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和医院相关病历证明到县残联按残疾类别排队,等候相应的医生对残疾等级进行医学评定。

4、评残医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对达到《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对不符合标准者,予以退回。

5、县残联根据医生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汇总,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对残疾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者,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并报市残联审核批准。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或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6、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县级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残疾标准的予以批准,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市残联审核批准后的残疾人证,由县残联发送各镇、街道残联,由各镇、街道专职委员通知申领人前来领取残疾证。

参考资料: 益阳政府官网--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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