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伤残鉴定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一般在市政服务中心有服务窗口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靖江市那里可以做伤残鉴定一、如果只是腰椎单纯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的爆裂性骨折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依据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4.9.3脊柱损伤致:b. 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不是你说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的十级伤残。
二、如果腰椎粉碎性骨折引起双下肢肌力降低、大小便失禁,根据肌力下降的程度可以定很高级别的伤残的。但鉴定时间你说的已经三个月,后遗症鉴定时间为时过早,还要等恢复一段时间,等双下肢肌力和你说的大小便功能不再有恢复、好转的时候,才可以出具伤残鉴定,一般来说要半年以后,看你的伤情发展才能确定伤残。
三、具体鉴定部门,是由处理单位委托鉴定机构办理伤残鉴定的。
请问鉴定工伤医院在哪里我在靖江工伤伤残鉴定是需要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的。
员工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地址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也可以到劳动局进行咨询。
伤残鉴定中心在哪里?伤残鉴定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的鉴定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工伤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申请表的领取:持本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工厂牌,有效工资条等)和医疗单据证明,到劳动局申请工伤,不用厂区负责人跟随,即可拿取工伤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是工伤职工在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样式基本统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靖江市十级伤残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什么时候能拿到赔偿的钱?有多少钱?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员工或者单位需要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在60天内下达工伤待遇。
1、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2、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靖江市属于江苏省,需要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计算。
4、法规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靖江市伤残鉴定中心 ;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 等级
年龄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20周岁以下 36 30 24 18 12 6
20-30周岁 30 25 20 15 10 5
30-40周岁 24 20 16 12 8 4
40-50周岁 18 15 12 9 6 3
50-55周岁 12 10 8 6 4 2
55-60周岁 6 5 4 3 2 1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