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
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如下:1、癫痫轻度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11、面部有≥8cm或三处以上≥1cm的瘢痕;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什么依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 伤残 的鉴定标准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 cm2(注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2为平方)或三处以上≥1 cm2(注:2为平方)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
回答于 2022-09-08
九级伤残是什么概念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特别推荐九级工伤赔偿标准。癫痫轻度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法律分析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以下43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九级工伤或职业病。癫痫轻度;颅骨缺损>=25平主厘米,无功能障碍;脑子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者;第V对脑神经眼支及第Ⅳ对脑神经麻痹;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需戴假发者;鼻或同部有明显畸形或>3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颈部瘢痕畸形;全身瘢痕面积30%~39%;鼻再造术后;睑外翻、唇外翻植皮术后;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4;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Ⅲ期(或重度);泪器损失,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双耳听力损失>=31Dbhl或一耳损失>=71Dbhl;发声及言语不畅;食管切除术后,进食正常者;一耳或双耳廓缺损>1/5,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都有哪些?依据GBT16180-2006《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九级工伤与 职业病鉴定 标准 以下43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九级工伤或职业病。 (1)癫痫轻度 (2)颅骨缺损=25平主厘米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无功能障碍 (3)脑子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4)第V对脑神经眼支及第Ⅳ对脑神经麻痹 (5)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需戴假发者 (6)鼻或同部有明显畸形或3平方厘米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的增生性瘢痕 (7)颈部瘢痕畸形 (8)全身瘢痕面积 (9)鼻再造术后 (10)睑外翻、唇外翻植皮术后 (11)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 (1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 (13)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Ⅲ期(或重度 (14)泪器损失,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15)双耳听力损失=31Dbhl或一耳损失 (16)发声及言语不畅 (17)食管切除术后,进食正常者 (18)一耳或双耳廓缺损 15, (19)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20)牙槽骨损伤长4cm,牙脱落4个以上 (21)二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22)三个节段性疹柱内固定术后 (23)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24)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25)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26)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 (27)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8)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 (29)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30)足庶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31)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32)骨折内固定手术,无功能障碍者 (33)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34)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 (35)肺修补术 (36)支气管成形术 (37)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 (38)乳腺成形术后 (39)隔肌修补术后 (40)慢性隐匿型中毒性肾病 (41)子宫修补术后 (4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43)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九级伤残标准认定九级伤残依照伤情程度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的不同具有资质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的鉴定机构按照标准来认定。九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规定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癫痫轻度、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九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规定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
(1)癫痫轻度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九级伤残的标准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可被称为“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为凡伤残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可被认定为九级伤残,并可以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根据职业病致残等级的有关规定,九级伤残的标准为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轻度的癫痫;胃部修补手术后;胆囊切除;牙齿脱落4个或者以上的;一只耳朵的听力受损大于等于71分贝的或者双耳的听力损失大于等于31分贝的;颈部疤痕畸形,但不会影响活动的;一拇指末节的部分有1/2缺失的;一只手的食指有2至3节缺失;开颅手术之后无功能障碍者;泪腺受损,医疗手术也无法改进溢泪者;轻度毁容的或者符合中度毁容的标准之二项的;双目的矫正视力为0.5的;发声以及语言不畅;一只拇指的指间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卵巢部分切除;十二指肠修补手术后;开腹检查手术后等其他符合九级伤残标准的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关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九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