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工程建设时发生意外,谁之责?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1.24
553
全部损失应由雇主承担!成功“农转非”,法官几乎全额支持我方诉讼请求!来看具体案例!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20日,正当壮年的张某经朋友绍给包工头靳某打工,工作内容主要是清理垃圾、杂土、搬运岩棉彩钢板、整理库房、刷防锈漆等工作。
2021年1月23日上午11时许,张某在和工友抬岩棉彩钢板时,被地面的钢丝网绊倒,疼痛难忍,不能再站立、行走,当时带班工友将张某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此次事故导致张某胸12椎体压缩骨折、腰2椎体压缩骨折、腰3椎体压缩骨折等多处受伤,张某自2021年1月23日至2月5日共计住院13天,至本案审理时仍不能正常生活、工作,给张某造成身体的巨大损害和后遗症。后经过张某及家人与包工头靳某协商,靳某拒绝赔偿。
【结识元甲】
这次意外受伤不仅给伤者造成了难以承受的人伤痛,更是给原来不富裕的家庭蒙上一层寒霜。
幸好在医院就诊时,遇见了元甲律所的工作人员,了解了全部情况后,伤者在无法移动的情况下,当即在医院就委托了元甲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办案经过】
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将本案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经法院组织双方选定伤残等级、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鉴定机构,后由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张某外伤所致伤残等级为九级,按照鉴定报告的意见,元甲所律师最终明确主张诉讼请求各项损失合计37万余元。
【争议焦点】
1、庭审中,被告靳某代理律师认为靳某与张某没有实际雇佣关系,是由郭献雇佣,靳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方提出:张某工作只有三天,其本身有基本的操作常识和工作经验,不应该受伤,只能是因为其自身操作不当导致受伤,应该是张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该自己承担大部分损失
3、张某系农村户口,应该按照农村标准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不应该按照北京市城镇标准来主张。
【元甲出庭律师代理意见】
首先,张某受雇于靳某的事实有工友的证明,并且在事后家属于靳某的通话内容上也可佐证,足以证明张某直接受雇于靳某。
其次,张某受伤时所从事的工作也是靳某现场的带班焊工指令的,操作没有超出正常的工作范畴更没有违反工作方法之处,受伤是因为工作现场复杂的工作环境且雇主没有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张某对于受伤没有任何过错。
再次,张某自述2011年就来京打工,虽然多为临时工性质,没有完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但提交的在京生活的微信、银行收支明细能够清晰看出具有完整的生活、工作轨迹,至于完税、劳动合同是其本身工作性质和用人单位决定的,现实生活中不是一个弱势的劳动者能够左右的。能够充分证明其早已脱离农业生产,按照北京市城镇标准来计算各项费用是合法合理有理有据。
【办案结果】
最终法院审理张某在工作中受雇于靳某的事实成立,且张某在工作中没有过错行为,不应由张某自担损失,本案全部损失应由雇主靳某承担。成功“农转非”,法官几乎全额支持我方诉讼请求。
总结:
本案通过元甲律师的专业的经验,解决了此类案件三大难点:
第一、元甲律师找到了准确的雇主来承担责任;
第二、律师通过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成功令对方承担了全部的责任;
第三、成功的按照北京市的标准判决了伤残赔偿金。
最后就是判决金额是非常令当事人满意的。几乎是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适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自身受到伤害的,应当列雇主为被告并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损害是由雇主以外或者其他共同受雇人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受害人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责任,也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责任。雇主承担责任的,有权代为受害人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前两款情形,雇员有过错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  
雇主与雇员约定免除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其约定无效。  
第十七条 为防止、制止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侵权人下落不明难以获得赔偿,或者侵权人的赔偿不足以完全弥补受害人损失的,可以根据受益人的受益情况由其适当予以补偿。  
第十八条 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第二十条 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经治疗恢复健康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就医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侵权人除应当根据治疗情况赔偿前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残疾用具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所扶养(抚养、赡养)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受害人需要护理或者继续治疗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护理费或者继续治疗所需的医疗费和必要的康复费。  
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侵权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赔偿丧葬费、死者生前所扶养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一条 前条情形造成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精神损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与本解释的规定,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对受害人提出的金钱赔偿的请求已经以契约方式作出承诺,或者受害人已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医疗费的赔偿,应当根据受害人的病历、医疗单据和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处方等确定。受害人原则上应当根据损害情况和治疗需要就近就地选择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确有必要转院治疗的,应经原就诊医院同意。未经同意自行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的费用,原则上不予赔偿,但确有正当理由的除外。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可由法医鉴定部门对争议事项作出鉴定。  
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予以确定。  
受害人尚未完全康复,需要继续治疗的医疗费和必要的康复费,可以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赔偿数额。受害人发生的实际费用超出确定赔偿数额的,可以另行起诉。  
第二十三条 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误工时间计算。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误工费的赔偿可以根据实际误工情况计算至定残之日以前,从定残之日起按照本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不再赔偿误工费;受害人因伤致死的,按照实际误工时间计算。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赔偿数额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收入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计算。受害人有收入但不固定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的,护理费的赔偿,治疗期间根据护理人员的误工损失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雇佣护工的,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治疗终结定残的,根据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或者护理级别参照当地护工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有护理标准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寿命减去受害人实际年龄的余命年岁确定一个合理的护理期限,最低不少于五年;受害人年龄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寿命的,按五年计算。护理依赖程度,根据医院意见或者鉴定结论并可结合受害人配置残疾用具的情况予以确定。  
第二十五条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根据受害人(包括必要的护理人员)前往就医和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赔偿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与前往就医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一致。对于不适当使用交通工具而支出的交通费用,只赔偿合理部分。  
第二十八条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结合其劳动能力残值计算。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可以按照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受害人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年龄低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寿命的,赔偿期限为人均期望寿命减去受害人定残时的实际年龄,最低不少于五年;受害人年龄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寿命的,按五年计算。
平均生活费,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计算。劳动能力残值,根据与受害人伤残等级指数相对应的劳动能力残值比例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劳动能力残值比例×预期赔偿年限
注:以上为元甲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隐私,以上委托人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再获荣誉锦旗,成功帮助当事人和解拿到满意赔偿款!北京市顺义区,当事人骑电动车被小轿车撞倒受伤,对方全责。当事人希望早日解决赔偿问题,元甲律师和解团队促成双方和解,获得赔偿款23万余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2 12:30

如何谈和解,能争取到更高的伤残等级、更多的赔偿款? 《和解大讲堂》有资深法医现场预估伤残,专业律师设计赔偿方案,和解专家亲授谈判技巧。18年理赔经验、20000+成功案例、4000+面锦旗 ,专业理赔团队,帮你获得更高赔偿!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19 17:44

公司拖欠工资,准备进行诉讼,需要哪些准备

律师回复中...
2024-10-11 15:20
收到一位成都市民不具名当事人的一封深情感谢信,当事人说:“我所获得的不仅仅是物质赔偿,更多的是对我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尊严的尊重”🌟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07 18:08

交通事故成功和解,快速拿到23万赔偿款!元甲律所专业调解谈判,在伤者承担次要责任情况下,争取到了最高赔偿款!感谢当事人认可,让我们的工作充满意义和价值!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2 12:32

施工发生意外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施工发生意外赔偿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一般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
683热度
历时两个月和解 十次以上的磋商谈判 终于帮助客户成功和解👍🏻👍🏻👍🏻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0-09 17:30

可以对业主进行雨水天索赔吗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可以对业主进行雨水天索赔吗,并不只有一种理解,关键在于区分暴雨事件的性质,而不在于天气现象本身可以对业主进行雨水天索赔吗: 第一种情况可以对业主进行雨水天索赔吗:如果属于施工工程所在地正常的季节性暴雨,则施工 ...
603热度
当事人为公司开车运输货物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内乘客受伤,公司拒不承担赔偿责任,难道要自己承担近30万元的赔偿款吗?我们起诉至法院,提供了大量证据,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28 15:55

打篮球发生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打球受伤打篮球发生意外伤害赔偿标准了打篮球发生意外伤害赔偿标准,如果是对方的原因造成的,对方确实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打篮 ...
585热度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如何能快速拿到赔偿款?伤者经鉴定评上2个十级伤残,通过多次谈判,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在伤者承担主责的情况下,获得27万赔偿款。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28 13:50

如何进行赔偿谈判

员工在没有正当理由,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裁员赔偿怎么谈判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
951热度
【交通事故纠纷判如所请,获得当事人良好口碑】2022年7月,河北石家庄交通事故,伤者无责,法院判如所请,护理费、误工费等高标准赔偿,获得11.4万元赔偿款!依法维权、扶危济困,您的安心生活,我们来守护!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08 10:01

怎么进行赔偿谈判技巧

用人单位方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的劳动关系专员、部门负责人及生产部门(不低于)主管级的人员组成:劳动关系专员:熟悉工伤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有良好的沟通及协调能力,对一般问题有决策权生产部主管人员:一般为工伤 ...
130热度
十级伤残判决赔偿54万多元,伤者对元甲律所的专业能力非常的认可!!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2 12:26

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谈和解你知道吗❓➡和解专家现场教学你的伤能评残吗❓能否争取到更高❓➡法医专家现场评定你的情况最高能拿多少赔偿吗❓➡律师现场给出和解方案第374期和解大讲堂于9月22日成功举办,帮助20多位交通事故伤者/家人解答疑惑、理清理赔流程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23 14:44

北京东城交通事故成功和解!伤者承担次要责任,在庭审中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伤者拿到12万元赔偿款。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10-08 16:18

哪种情形录音证据副本视为原件 实践中对于电子数据是否可视为原件的电子复本,可依据以下情形进行考察: (1)可准确反映原始数据内容的输出物或显示物;(2)具有最终完整性和可供随时调取查用的电子复本;(3)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原始性异议的电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7-28 18:57

当发生交通事故迷茫,元甲,一家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的律所。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9-19 17:48

一个人的思维方式,体现出他精神深处的思想性。很多事物并不是非黑即白的,而是黑白之间的灰色,是过渡、两栖的状态,而这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也带有无限的丰富性。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10-08 11:13

每天的快乐与幸福就是获得当事人的认可与口碑!北京朝阳区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款合计22万元。赔偿金额超出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对元甲团队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特意来所送来2面锦旗!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9-28 12:49

进行工程建设时发生意外,谁之责?

全部损失应由雇主承担!成功“农转非”,法官几乎全额支持我方诉讼请求!来看具体案例!
553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