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在线律师免费询问醉驾
如果抽血属于当地交警部门处理醉驾司机交通在线律师免费询问醉驾 的依据交通在线律师免费询问醉驾 ,那么应当属于合理,但是如果交警部门没有规定其为必要程序,那么交警私自抽血然后向相对人收取抽血费是完全不合法的。并且抽血前应当向相对人说明情况,如果交警没有告知您,那么您完全可以拒绝给付。如果您对这样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上级公安主管部门或者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问律师在成都醉驾怎样判刑-醉驾法律咨询醉驾作为一种对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行为交通在线律师免费询问醉驾 ,国家一直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自“醉驾入刑”消息一传出交通在线律师免费询问醉驾 ,立刻引起民众广泛热议。事实上“醉驾入刑”可以从根本上减少交通肇事的几率。那么交通在线律师免费询问醉驾 ,2015年醉驾入刑标准是什么?行政处罚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律师成都法律在线团队为您解答。
一、醉驾入刑标准:
根据2011年1月14日实施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
二、醉酒驾驶行政处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本文介绍交通在线律师免费询问醉驾 了酒驾的入刑标准以及行政处罚措施。醉驾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处罚措施也十分严厉,应当引起所有司机朋友的重视,在驾车时不要饮酒更不要醉驾。在具体的案件中,相关的法律问题需向专业的法律机构了解。律师成都法律在线团队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服务,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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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交通在线律师免费询问醉驾 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交通在线律师免费询问醉驾 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