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交通事故尸体处理时间一般为三日。对于需要进行尸检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一般在三日之内委托机构进行鉴定。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三条 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对于没有家属、家属不明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对身份不明的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身份不明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因宗教习俗等原因对尸体处理期限有特殊需要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紧急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期限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需要延期的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需要对尸体检验的,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对身份不明的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身份不明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期限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有以下情况: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3、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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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是非常轻微小型的,对于这样的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的话,有关的部门是可以不进行处理的,因为是一些比较严重的,向有关机关进行报案的,对于这样的交通事故就是需要进行处理的,接下来就跟随我一同来了解 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久 。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诉讼材料有哪些
1、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2、伤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居住证
3、车房身份、地址、联系方式
4、病历及出院小结
5、法医鉴定书、医疗证明
6、医疗费单据、医疗费明细清单
7、法医鉴定费单据
8、护理费票据和护理协议、护理费收条及护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护理人员误工证明及工资表
9、本人误工及收入证明、工资表或者银行流水、居委会证明、集贸市场摊位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单位工资表、完税凭证
10、交通费票据
11、财物损失物价鉴定书、购置发票、停车费、施救费票据、鉴定费票据
12、肇事车辆保险单、保险费发票、保险卡复印件
13、受伤者的相关照片
14、其他资料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同时又伤车的重大事故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中心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然后,还应该把案情及时报告保险公司。
2、若发生了只有车损的事故,就相对而言就简单一些了。在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只可将案情迅速报警和保险公司,让他们出现场进行勘查,为日后的认定责任提供方便。
3、交警在双方认可签字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诉讼。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 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久 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为了有关事项的有序进行,因此对于有些问题也是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处理好的,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也是有一定的处理期限的。这是我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久 @2019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少?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期限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的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的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的处理期限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
1、申请事故调解的时间限制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发生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公安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公安交通部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10日。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期限 ,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10日。
2、检验鉴定的时间限制: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时间应在20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可延长10日,超限的报省级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公安交通部门得到检验鉴定结果后,应当在2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3日内另行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检验鉴定并告之公安交通部门。
3、尸体处理的时间限制: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名尸体,10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
4、出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限制: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日内作出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
5、管辖权争议的提出时间限制:事故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上级公安部门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事后报警证据提交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九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制作编号不同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在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