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拖欠工程款?6种方法避免!
工程施工垫资成为常态,施工企业利润已经减少,但一些建设方不仅不按时支付进度款,而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拖延支付工程款,甚至拖延验收以逃避付款责任。下面为大家介绍几种预防工程款被拖欠的方法。
用合同防范违约
施工企业在投标及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
在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不验收工程、不接收工程、不接收或回复结算书、不签订结算定案的处理方式,并约定建设单位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这样即使最后诉诸法院,也能最大程度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认真保存施工资料
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为项目部配齐管理人员,这样可以有效发挥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作用,不仅可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而且可以及时签订各种单证,真正保存好施工资料,最终达到缩短工期、节省成本、增加利润的目的,为有理有据进行工程结算打下坚实的基础。
即使最终无法达成结算,也完全可以根据施工资料起诉,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完工后尽快整理资料报验
即使建设方不急于接收成品,或故意拖延接收,也要及时将竣工资料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要求他们签收或记入监理工作记录,记入本方施工日志),以证明施工方的实际竣工时间,避免工期违约责任。
尽快编制“结算书”
在制作《结算书》时,必须事先把所有单证逐号搜集齐全并与监理进行核对,内容存有瑕疵的要设法加以完善。
进行结算谈判
每次谈判达成一致的,在每项后列明各方观点,并写明双方最终协商一致的结果。
没有达成一致的,也在每项后列明双方观点,留在下次谈判时解决;每次谈判都要尽量缩小争议范围,便于诉讼。
黄金时间:竣工结算之日起六个月
竣工结算之日(完工之日)起的六个月,这是主张工程价款的黄金时期。
竣工结算双方如果无法谈妥,施工方必须在 6 个月以内起诉(或申请仲裁),否则,将丧失建设工程处置价款优先受偿权,特别是房地产项目,房屋如已售罄,此优先权将无法对抗购房者的优先权,导致自己的利益丧失保护。起诉后要及时申请造价鉴定,加快审理进度,防止“夜长梦多”。
如果你遇到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发生,及时与我们联系,避免错过最佳时机。